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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灌溉新政】國家新出扶持政策-建高標準農田 每畝可補貼達1500元
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發布《關于土地治理項目計劃編報事宜的通知》,公布了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土地治理項目計劃編報事宜。其中,最跟大部分農民有關的就是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。而且,文件明確提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接申報承建高標準農田!
高標準基本農田是集中連片、設施配套、高產穩產、生態良好、抗災能力強、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耕地。此次的文件規定,如果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接申報承建高標準農田,要探索高標準農田建、管、護一體化的新機制。也就是說,不僅要建好,還得要管好。
一、扶持對象
1. 專業大戶、家庭農場:須經當地有關職能部門認定或登記。
2. 涉農企業、農民合作組織:須在有關職能部門注冊登記,財務狀況良好,具有一定經營規模、可持續經營能力和自籌資金能力,沒有不良誠信記錄。
二、建設條件
耕地資源豐富,開發潛力較大;水源有保證,灌排骨干工程建設條件基本具備,農業灌溉以利用地表水為主;區域產業發展規劃明確,有一定的產業發展基礎;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具有一定規模;地方政府和農民群眾積極性較高。
重點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強、能夠永續利用的區域建設高標準農田;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、退耕還林還草地區、土壤污染嚴重地區、地下水超采嚴重地區、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以及圍湖造田、填海造田區建設高標準農田。
三、單個項目治理面積
適當降低試點項目的治理面積要求。由各省結合區域自然經濟條件、農村勞動力轉移、農業機械化水平等因素,確定單個試點項目的連片治理面積申報下限。在同等條件下,對連片面積較大的項目,應予優先扶持。
(備注:根據文件的規定,高標準農田建設單個項目治理面積,原則上是平原地區不低于5000畝,丘陵山區不低于2000畝。但是為了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,明確提出降低要求,也是考慮到了大家的實際能力。所以在面積上,需要以各省份的細則為準。)
面積參考:《國家農發辦編報2015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存量資金土地治理項目計劃的通知》中提到:
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報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,單個項目申報實施面積,原則上龍頭企業試點項目平原地區不低于1000畝、丘陵山區不低于500畝;農民合作社試點項目平原地區不低于500畝、丘陵山區不低于300畝;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試點項目平原地區不低于300畝、丘陵山區不低于200畝。
說明:2017年政策還需等各省份出臺的規定。以上標準僅為往年參考。
四、資金安排
1. 財政投入標準
以省份為單位加權平均計算,畝均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1500元。
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大連、青島、寧波、廈門、浙江、福建、海南、西藏等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提高。
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、黑龍江省農墾總局、廣東省農墾總局以兵團(總局)加權平均,畝均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1100元。
2.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籌資金
農民合作組織、專業大戶、家庭農場申報承建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,自籌資金不得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0%。
涉農企業申報承建的,自籌資金不得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總額。
五、建設內容
在以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為主的前提下,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適當將生產經營所必需的配套設施,如良種育苗、倉庫曬場、農機具及配套庫房、糧食晾曬烘干設備等納入建設內容,并確保不與其他渠道財政資金重復安排。
六、申報程序
本次文件中沒有具體介紹,按照往年的辦法,程序大致如下:
項目鄉鎮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立項申請報告→ 縣(區)農發辦編制項目建議書→市辦考察、批復→ 縣辦納入項目庫、組織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→ 省辦對可研報告評審、批復→ 省辦下達計劃編報指標→ 縣、市上報計劃→ 省辦批復并報國辦備案。
建成高標準農田,能為農民帶來啥?
給您舉幾個例子:
據統計,2011年至2015年,湖北省高標準農田整治項目已覆蓋全省所有縣(市、區),農民的人均純收入水平更是顯著提升,整治前農民人均年純收入5832.3元,整治后10849.06元,提高86.02%。
今年夏天,湖南省桂陽縣洋市鎮瓦僚洞1.36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全部竣工。據介紹,項目投產后,項目區1.72萬農民每年可增收131.27萬元。據統計,像瓦僚洞這樣的高標準農田,桂陽縣已建成7.25萬畝,可年新增糧食生產能力725萬公斤,帶動10.6萬余農民增收。
在安徽肥西,過去,很多耕地零碎不規整,農業基礎設施較差,隨著高標準農田的建設,有效破解了當地老百姓長期靠天吃飯的傳統。項目區建設前,輪灌一次要5-6天,建設后,輪灌一次只要1-2天,特別是小型泵站及輸水渠道改造完成后開機提水1個小時內能夠把水送達指定田塊。解決了水利問題,增灌面積以萬畝增加,糧食大幅度增產。
地好了,設施改進了,收入是實實在在提高了。
建議大家密切關注所在省份的政策。符合條件的朋友們多咨詢,別錯過時機。(注:本文摘自滴灌網)